一堂“行走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课”——法学院组织师生参观天津法院案例馆
发布时间:2024-11-07文章来源:法学院 马文凯 学生 李杨浏览次数:10
“同学们,大家知道吗?
中国最早的法政教育起源于哪里?
近代中国第一张新式法科文凭发给了谁?
中国第一部地方性审判法规是什么?
中国最早出现的法院雏形是什么样子?
今天,让我们走进天津法院陈列馆,共同寻找答案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法学专业学生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法学院近日组织师生一行50余人赴天津法院陈列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课。
在讲解员耐心生动地讲解下,师生们依次参观了“百年司法看天津”“铭记使命铸法魂”等展区,认真聆听了杨三姐告状、“荷花女”名誉纠纷等发生在天津的全国知名案例……
在陈列馆三楼的法院案例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师李树成为同学们讲解了代表性的法律案件,以及案件对推进中国司法进程的重要意义,并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他鼓励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难忘的法治实践课,通过参观“沉浸式”感受到天津司法百年历程和天津法院发展史,第一次深入了解天津有这么多和法相关的“最早”和“第一”,深感震撼,也为自己在天津求学而倍感自豪。
此次参观是法学院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教学实效的一次创新尝试。今后,学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探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新模式,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高质量法学专业人才。
(审稿:法学院 马涛 方桂珍 编辑:党委宣传部 柳婷)
图片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