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师生前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为增强学生对法学专业的理解与实践认知,2024年11月1日,法学院组织师生前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学院党委副书记方桂珍、副院长李树成和2024级新生50余人参加活动。
师生在法院干警的耐心讲解下,先后参观了一中院的院史馆、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地。在院史馆,同学们推开“南马路188号”的大门,沿着“天津司法审判溯源地、民国时期天津地方法院、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时期的南马路老法院、走向未来——前进中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脉络线索,近距离观看历史文献和照片等史料实物,深度了解中国法治在天津的历史渊源、天津法院历史和法治文化,以及司法建设和法治实践成果。在大法庭,同学们实地了解法庭布局和司法规范,“沉浸式”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和法治力量;通过参观庭外陈列的重点典型案例、职务犯罪案例展板,深刻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在诉讼服务中心,同学们参观了服务窗口、自助服务区、调解室等区域,体验操作了自助立案机等智能化设备,直观感受到法庭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新时代智能化、便捷化和人性化司法服务,深刻体会到司法人员“以人民为中心”“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传递到群众心间”等工作理念和始终如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参加活动的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法学2403班贾若鑫同学激动地说:“选择法学,不仅仅是选择了一种职业,更意味着挑起了一份时代的责任与使命。此次参观对我们来说是一次专业启蒙实践,更是心灵的洗礼和精神的升华,再次坚定了我们学好法学的信心和决心。”李树成副院长表示,“此次参观是法学院针对性开展新生专业教育和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教学实效的创新尝试,旨在引导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学、看、悟,感知法治文化魅力、感受法治力量,未来在法治的道路上,将初心铭记于心,以坚定的信念追求司法公正。”
图片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