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校园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全体师生集体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19-04-26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丹浏览次数:1123
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全面提升文明素质,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19年4月25日组织全体师生集中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深入进行了讨论。
《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为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条例》的学习,同学们分别就身边的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如何做文明学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2018级硕士研究生安文强同学认为,文明礼仪非常重要,文明是得到别人帮助的一句“谢谢”,是不小心撞到别人的一句“对不起”。通过学习《条例》,研究生们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意识,纷纷表示在今后要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展示天工学子的良好精神面貌。老师们纷纷表示,作为教师,不但要以身作则,践行文明条例,更要倡导文明行为,共创文明校园、文明天津。
为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马克思主义学院充分利用学院LED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展示《条例》内容及文明行为规范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讲文明、树新风。(审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秀会 编辑:宣传部 杨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