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院举办“文法大讲坛”之认缴资本制背景下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7-12-22文章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陈志新浏览次数:483

20171220日下午,人文与法学院在304会议室举办了“文法大讲坛”系列讲座之《认缴资本制背景下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讲座。讲座嘉宾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郝磊教授,100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此次活动。讲座由人文与法学院副院长尚绪芝教授主持。  

  图片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讲座中,郝磊教授从2013年《公司法》修改这一背景谈起,主要探讨了新《公司法》认缴资本制代替传统的实缴资本制这一变化可能带来的利弊,从分析如何平衡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角度切入。他首先提出了认缴资本制在我国《公司法》确立的过程,然后提出了在认缴资本制背景下公司债权人保护可能面临的几项挑战。在互动环节,老师和同学们就自己对于该制度变化的看法与郝磊教授探讨,现场交流气氛浓厚。

《公司法》是法学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学期间的主要课程。讲座前期,学院做了充分的宣传准备工作,通过在学院大厅放置展板、多媒体展示宣传图片、新媒体平台传播等方式将发布讲座信息。

郝磊教授将《公司法》理论与大量司法实践具体案例结合,使法学学生对《公司法》的理解更加深刻和具体,拓展了法学学生的研究思路,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审稿:人文与法学院 范国华 编辑:宣传部 石晓霞)

版权所有: 2014 天津工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邮编:300387 津ICP备05004363号 津教备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