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人文与法学院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度“牵手”
发布时间:2016-10-24文章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尚绪芝浏览次数:609
2016年10月18日,我校人文与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范国华教授率领法律系部分教师一行5人,再次走进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侯建民、干部处处长高卫、民一庭庭长吕洪宁、民三厅庭长郭武强给予热情接待并参加了座谈。
图片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这是我校人文与法学院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是在“双千”计划中的第二次合作。在2014年的首次“双千”计划中,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邢小鹏庭长被派到我校人文与法学院。在今年的“双千”计划中,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郭武强庭长被派到我校人文与法学院法律系从事一定教学工作,与此同时,人文与法学院蔡永为副教授被派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一定的司法实务工作。
此次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之行,双方就互派人员的工作安排进行了磋商,就学院实习基地建设、科研合作、师资培养等一系列问题基本达成了合作意向,并就首批20余名法学专业学生赴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践实习做出了安排部署。
我校人文与法学院法律系多年来一致致力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此次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度“牵手”,必将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深化。(审稿:人文与法学院尚绪芝 编辑:宣传部 石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