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与法学院举行郭书宏法官受聘仪式暨学术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06-24文章来源:文法学院 陈志新浏览次数:566
2016年6月22日,我校人文与法学院在文法学院304会议室举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书宏法官受聘仪式,郭书宏法官受聘为我校人文与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学校人事处处长肖强,人文与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范国华,学院党委副书记艾军及部分法学系教师出席。受聘仪式由副院长尚绪芝主持。
仪式上,肖强教授首先介绍了郭书宏法官的基本情况与工作成绩,然后简要介绍了人文与法学院基本教学情况以及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教育的经验与成果。随后范国华院长代表学院向郭书宏法官颁发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图片来源:人文与法学院
受聘仪式后,郭书宏法官应邀为1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和部分法学研究生作了题为《共有纠纷案件裁判规则解析》的学术报告。郭书宏法官结合审判经历和工作心得,分别从审判程序、法律证据、民俗伦理与法律审判的关系等方面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受理过程作了深入细致全面的分析。报告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充实,现场师生与郭书宏法官积极互动,反响强烈。
最后,尚绪芝副院长代表学院与全体师生再次表达了对郭书宏法官的感谢,郭书宏法官表示将积极认真完成校外导师工作,与学院师生一起推进人文与法学院法学课外实践教育进程,并嘱托与会学生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审稿:人文与学院 范国华 编辑:宣传部 石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