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实质运行

发布时间:2013-11-27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606

近日,我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实质运行,这是继我校颁布《关于独立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津工大党[2011]31号)等文件后,进一步贯彻中央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举措。

今年上半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专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的要求,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针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机构建设、教师选配、课堂教学规模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校党委常委会,针对原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人文与法学院合署办公问题进行整改,研究决定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教学科研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等工作;由张健华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艾军同志(兼)、钟彬同志担任副院长,并将人文与法学院党委更名为人文与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独立实质运行,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精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与建设工作具有深远意义。(编辑:宣传部 王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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